1.休闲种养股农业业务
2.农业实业业务
3.畜牧管理业务
4.新型职业农人与专业户业务业务
5.经纪人与会员业务
6.农牧技术与营销服务业务
7.上门培训业务
8.地点选定业务商户业务
9.金融服务业务
10.就业信息
11.金融保证与权益业务
12.服务收入与支持对象及责任人业务
13.财务、财务、社会保险、保险与惠农金融
14.投资收益
15.返乡创业、企业与当地人、支持对象、劳务报酬、资金等关系
农业部种养网全面解读耕地保护、渔业资源开发、乡村振兴、休闲渔业与乡村旅游等种养类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 种养类
第十一条 重点产业集群:
种养类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营销产品的服务模式,扩大种养行业的信息服务范围。
第十二条 重点产业链核心产业集群:
重点产业集群(企业联合)建设项目,实施产业链提升行动,加快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第十三条 重点产业集群:
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依托阿里巴巴等第三方平台,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园区(含乡镇)内特色产业的特色化经营程度,加快培育一批现代特色产业集群。
第十四条 重点产业集群:
聚焦全省重点行业转型升级的重点,聚焦项目新趋势、新需求,按照适度规模、整体推进、成效导向的原则,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在国家重点战略布局建设项目期间,择优选用农业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第十五条 重点产业集群: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开展龙头企业专业化集群,支持通过龙头企业投资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产业集群形成产业化集群,发展加工型、休闲型、乡村旅游型、休闲农业型、特色农产品加工型、特色乡村旅游型、农业服务型等方式,向社会提供优质农产品、粮食、果蔬、药材、农业机械等可持续生产、综合性服务,持续稳定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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