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以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花生等作物为主的养殖业,并补贴部分农作物品种的补贴。
2、支持以保护耕地利用为主的高产粮食作物的生产,对低产田每亩补贴50元,中等产量每亩补贴50元。
3、支持以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为主的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经济林木,每亩补贴50元。
4、支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经营主体,按规定补贴65元,以奖代补。
5、支持以养殖业为主的特色动物养殖,每亩补贴30元。
6、支持以畜禽养殖为主的畜牧养殖,每亩补贴50元。
二、补贴实施
(一)蔬菜
各类蔬菜种植,蔬菜种类繁多,种类齐全,重点扶持扶持一批大户申报并实施。
1、试点县(市)
以家庭农场为主体,扶持种植和养殖大户发展特色林果业、柑橘、鲜食葡萄、食用菌、食用菌、花卉等产业,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2、乡镇(街道)
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参与种植、养殖,可扶持种植特色蔬菜、茶树、萝卜、青蒿、黄瓜、西红柿、油菜、西兰花等,建设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
3、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家庭农场,组织各类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文化旅游
依托具有现代文化元素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鼓励电商、物流、文化、旅游等,打造本地特点和特色区域产业,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
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绿色发展。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加快农业农村有效耕种和高效种植,发展优质农产品和绿色产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引导小农户适度规模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