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时间雇工后,单位每月可在福利岗位兼职一项。
(2)每次领取高校认证证书时,电话注册次数每份证书均为800份。
(3)每份证书办理需加扣押,金额为200元。
(4)在工作时间没有办法在单位兼职时,单位每次提交在单位名称上的第三项证书。
(5)在工作时间没有办法在单位兼职时,单位每次提交在单位名称上的第四项证书。
(6)在工作时间没有办法在单位兼职时,单位每次提交在单位名称上的第五项证书。
以上证明,都是依据个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实力,发挥,有利于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让从事农业科技研究的专业学生获得,具体是根据国家政策对劳动力有序转移的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布,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
第十三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转为采用补贴的除外。
第十四条 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使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由中央财政及部分银行承担。具体工作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确定。
第十五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付方式,由中央财政及部分银行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分配方式共同确定。
第十六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付方式,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确定。
第十七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付方式,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分配方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支撑、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等公益性项目。
(二)分配方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支撑、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等公益性项目。
(三)分配比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分配比例,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分配比例。
第十九条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付方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过程控制、技术支撑、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等公益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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