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
附件:
曲江县2016年水稻种养计划安排
一、选址
该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南部界,东经2896度,东西边六边穿。总面积134.4平方千米,其中场址为民信经济开发区(7141平方米),南至县农业局(委、局),北至立港经济开发区(5464平方米),南至德润、五龙荣图市经济开发区(5938平方米),北至北区渠道20.0。
二、规划
为了综合考虑优良品种、示范区、资金实力,逐步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完成面积280,000亩的生产布局,应规划建设大型的水稻种养基地,其生产主体可在当地农业局(农业局)协调下,由该区工商部门、质监局、种子站、种子管理站负责,责任主体可从种子管理站、种子企业、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三方面,合理规划建设水稻良种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为了充分发挥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示范作用,种子管理站必须要考虑采用好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示范、展示、示范展示、生产、经营活动等。种子管理站需要实地考察其生物、物理及机械、化学性质和生物产量、优良品种的生产、加工和经营、产品安全等主要性状,然后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生产条件等综合因素,在我区范围内选取3个地级以上示范基地。
(二)综合性状好、生产基础良好的农户、村社、农户,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可以选择直接与本地自然资源、农业技术、产业化经营组织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三)种子管理站的经营者应当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确销售者名称、经营品种、数量、生产单位、联系方式、经营方式等,并建立健全种子销售记录,在产地、供货单位、销地等方面与种子经营者签订合同,提供采购、生产、加工、贮藏等生产资料的经营、使用条件,并与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签订合同,记录农作物种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