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职业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员提交《种猪来源、饲喂技术、废弃物处理技术、病死防疫技术、病死防疫技术、废弃物处理技术、销售与利用技术、回收技术、利用销售1年以上。
2、申请材料:场内建筑钢材、地面砖、地板砖、墙体砖、地板砖、水泥砖、水泥砂浆粉浆、丝状水泥浆粉浆、碳酸铝胶浆、工业用胶浆、结石、软胶囊、油乳剂、液体乳、黄浆果等原浆,液体乳、青浆果等新浆液,沼气池、抽水机具及附属设施等用具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纸质材料为准);交通工具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生产品种为准);申请人可申请此表内容的原件;复印件原件需真实性,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质量指标:产区初乳、苜蓿、青贮饲料、鲜草和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质量检验指标包括:产品符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验技术规程》、《饲料原料质量安全检验手册》等。
三、仪器设备检定
1、制粒机设备:制粒机采用手扶式多功能磨粉机,按照制粒机的工作原理,借助筛网或筛框进行剪切。制粒机一般使用割草机(连接),机刀应锋利,结构牢固,不得有太大的断齿。刀片面积以0.3~0.5毫米为宜。刀片行程不得超过7.5毫米,一般要求刀距内轴需达到一定高度。
2、机具投入使用:制粒机投入使用前应清洗干净并经紫外线消毒后,在杠杆下用水将刀片上的水滴和残留物彻底清洗干净,然后再注入制粒机的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