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信息工作小组(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办公室)要求,要利用好政策文件和“八项规定”,细化完善、完善部门精准的工作程序和具体目标,实现工作目标精准、精准、精准、周到。
一、村级公示及公示
(一)申请条件。发布部门应依法对受理到申请的农户进行一系列的委托调查。
(二)提交资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村级公示材料包括:身份证、登记备案、成员证明、身份证复印、村组科长、村委会主任、上任联系电话、信息表等,村级公示材料包括:资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申请,土地、宅基地面积、村委会等有关资料。
(三)材料备案。由村向村委会提交材料,村委会应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每户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将公示内容盖上公章。
(四)公示内容。对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种子备案、品种审核、经营管理、田间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相关材料应当包括:委托书、品种审定证书、经营档案、种子来源证明、销售凭证、经营台帐及相关设施设备、档案管理等。
(五)宣传。各乡镇各尽其职,制定宣传单,组织对全县重点村进行村级宣传。
(六)组织。县农业农村、植保植检站每半年召开一次村级科技扶贫带头人培训班,向村民发放水稻种子生产技术资料,发放《水稻种田发烧友》手册,并形成宣传栏,普及群众种田难、科学种田理念,提高种植户科学种田水平。
(七)资料汇总。每个村级科技扶贫示范片每年安排100余名科技示范户认真填写,每月至少组织县农业农村、植保植检站进行一次县乡科技扶贫动态管理和科技入户统计。
五、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夯实现代种业发展基础为根本,坚持服务为先,以科技为支撑,坚持服务为依托,以产业为导向,以多元发展为手段,大力促进科技创新、产业融合、体系建设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种业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种业创新活力,培育一支创新引领、创业推动、人才支撑、市场供给一体化的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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