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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贺州市对特种养殖如何补偿

龙圩贺州市 -
龙圩贺州市对特种养殖如何补偿
龙圩贺州市对特种养殖如何补偿?
1、政策不对:对于养殖规模小、政策不对,第一就是种“面子养殖”,第二就是设备使用不对,第三就是设备配备不对。
2、政策对:对于对于种 子数量小的,第一个就是政府补贴有补贴,对于规模大的,也可以取得补贴,还有就是政府补贴有时间,第一就是能回收补贴,第二就是看环境,对于环境差的,可申请补贴。
3、政策对:对于经营、管理不对,第一个就是人少,第一个就是年龄过小,第三个就是政策与“人约制”、“方则”不对。
4、政策对:对于销售的,第一个就是价格,第二个就是渠道,第三个就是行情,最后就是政府补贴。
5、政策对:有计划、有方法、有创意、有时间、有效果、最重要的是及时申请补贴。
三、申请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申请
由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组建农业合作社,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可向乡(镇)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以每人出资8000元为标准,所需资金由驻村农综会资金、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局做好资金筹措工作。
2、农村合作社申请报告
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审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是否真实有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成员资格、村民代表收入、成员代表权和农民合作收入等情况。
3、同意和接受申报的村民会议
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材料、成员代表身份证、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公示无异议的材料,予以公告,并将相关情况反馈乡(镇)人民政府。
4、工作及建议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的材料,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的材料,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的材料,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
5、联系方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将村务公开栏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标签:# 贺州市# 政策# 人民政府# 村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