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国务院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从而进一步明确四项工作措施的总体位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地要树立“提高门槛、减少污染、保护生态、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立足资源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重点作物,大力开展全面治污,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因地制宜落实工作举措。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自查自纠,查清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在本地区开展一次重点工作督查,并组织监督人员参加。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把控力度,充分认识做好四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全力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会商,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林业厅、海关总署等部门沟通会商,增强上下游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把联创联防联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工作落实到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农业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农业部市场监管局、农业部办公厅)
(二)加强与工商资本合作。各地要加大与工商资本合作的力度,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依法从涉农领域转交给涉农企业,设立农业投资、民建租赁住房、农资、农机具等涉农工程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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